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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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178,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新建交警大队用房暨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占地面积32.46亩,总建筑面积9033.5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083.59平方米,主要建设主楼,食堂及备勤楼等,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电力及照明等基础设施。 现更正为:建设规模:新建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占地面积32.46亩,总建筑面积9033.5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083.59平方米,主要建设主楼,食堂及备勤楼等,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电力及照明等基础设施。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项目主要内容:新建交警大队用房暨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交警大队用房暨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占地面积32.46亩,总建筑面积9033.5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083.59平方米,主要建设主楼,食堂及备勤楼等,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电力及照明等基础设施。 现更正为:项目主要内容:新建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交通指挥中心工程:占地面积32.46亩,总建筑面积9033.5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083.59平方米,主要建设主楼,食堂及备勤楼等,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电力及照明等基础设施。 3.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资料涉及到该项内容的一并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函告。
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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