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 2025 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市政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绥化市北林区 2025 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市政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14914
1.2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 2025 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市政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二次)
1.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88443.33平方米,共包括25栋单体楼,涉及户数1841户。
1.4招标预算:******.26元;
1.5招标内容:市政工程专业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6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
1.7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 11月 15日至2026 年 8月31日,共计289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8付款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比例进行支付,每次工程款支付前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报送月进度预结算,由承包人审核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拨款依据,方可支付工程款;分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此节点乙方应将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且结算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及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 97 %,剩余 3 %留作质保金,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之日起 24 个月后如工程未出现因施工原因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质量缺陷修复并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同时不存在其他合同违约的,承包人全额无息返还质保金。
1.9质量标准: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2S702、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规范要求的验收规定,达到设计图纸、现行施工规范、图集、操作规程等标准要求及协议条款约定合格标准及质量目标。
主要关键工艺:
市政管线拆除、安装:污水管雨水管给水管拆除、安装,埋深深度按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砼道路切缝、土方挖沟,旧管管线及废井挖除,新管线、管道、管件安装,雨水井、排水井安装砌筑,废管及井残渣及土方装车外运,砂垫层护管,中粗砂回填、水撼砂、场地平整,特别部位需人工开挖,机械及人工,含雨水口、污水井安装,砌筑,水压试验、与主管线连接市政接驳及所有图纸内及工艺所需的管材安装、支架安装等。雨污井安装防坠网按照设计要求,给水管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消毒清理等符合设计要求。雨水口周围混凝土加固,钢筋规格型号及布置方式按图纸内容,C30混凝土加固。钢筋混凝土井圈加固部分施工时,先按正常道路结构施工,然后切开,按图纸内容进行加固施工。检查井周围钢筋混凝土加固,钢筋规格型号、布置方式及混凝土型号部位按图纸内容。所选用的材料、产品与设备必须质量合格,涉及生活给水的材料与设备必须满足卫生安全的要求。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具有中文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给水管线铺管前严格检验管材不得有破损,给水管线最小覆土为2.3m,为避免与其他管线交叉,管线穿越深度为3m,局部交叉区域可考虑4m,在支线点及设置阀门井处管线深度调整为2.5m。
原有路面拆除与新建:原有砼路面、沥青路面破碎、拆除。场地平整,多余土方外运,基层整平,素土碾压(压实系数见图纸要求),基层不合格处挖除换填。山皮石:400mm厚山皮石分层碾压,压实系数见图纸要求。水稳:200mm厚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Rd≥3.0MPa)压实系数见图纸要求。路面砼:200mm厚C30砼(抗折4.5MPa),包含所有道路所需的钢筋制作及安装、模板及安装、砼找平、振捣、覆盖、养护、分隔缝(尺寸按图纸)、砼原浆压光拉毛。自行车棚棚顶、刚骨架及基础拆除。健身器材整体拆除,基础拆除。拆除及新建缘石:人工机械拆除原有破损缘石,按图纸节点要求重新安装路边石及路缘石,包括基础整平、下部及侧边细石混凝土,缘石下M10水泥砂浆底座,路缘石用M10水泥砂浆勾缝(凹缝),灌缝饱满度≥80%,路缘石侧面与路面结构间硬密实无缝。施工缝控制指标及材料、施工工艺见图纸要求。路缘石垫层及靠背采用C15混凝土制作,每20mm留一道沉降缝,缝宽2cm。
人行门、车行门、铁艺围栏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配筋及砼标号按图纸,包括挖土、原有门、围栏及基础拆除外运、残土外运、预埋件安装等。
人行道铺装:原有步道板拆除、拆除原有基础、土方开挖、残渣及土方装车及外运,按图纸重新进行基础及面砖铺装,基础压实系数见图纸设计要求,150mm山皮石。160mmC20混凝土,抗折强度≥3.0MPa。30mmM10水泥干拌砂。60mm荷兰砖铺装。含拆除后基层整平、碾压,文明施工,步道板挑选能使用步道板归堆码放,清理、运输。包含人工、机械、小型工具及辅材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3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5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未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自 2022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7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在建筑市场受过处罚。
2.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自 2022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自 2022年10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0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00至2025年11月2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授权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注:报名时需将以上3.2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3.3 招标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4.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时30分。
4.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21层A号。
4.3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开标。
4.4投标文件的递交:2025年11月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4.5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一式五份,包含电子版U盘一份,于2025年11月4日9:00至9:3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声明
意向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招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本次采购收取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平台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14914)。
******有限公司 CG-******-14914)。
3、收费标准:

4、补充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 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胡女士
电 话:0451-******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周冰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21层A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