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文山市鑫城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文山市鑫城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文山市东山乡岔路坝
地块基本信息:宗地面积为4902.98m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有限公司名下文山市东山乡岔路******有限公司通过网络拍卖竞价的方式取得地块使用权,并于2025年1月取得不动产权证。
地块种植玉米过程中会施加化肥,但施用量极少,可不作为地块特征污染物。临时超************************医院、周边企业对该地块土壤影响较小。
地块历史时期地块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未发生管线、沟渠泄漏事件;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无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踏勘期间未发现历史遗留污染现象,地块内未识别出潜在污染物,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经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周边地块识别分析,项目周边地块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初步判断不存在相邻场地互相污染的情况。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根据现场调查及地质勘察报告,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文山市鑫城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起,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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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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