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就肇庆市鼎湖区部分国有资产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可利用公共场所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各投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2日23:59前对《招标文件》与投标相关事宜的疑问答疑,并作如下澄清:
一、疑问一: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评标基准价A=0.5×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 0.5×算术平均值E”,招标文件未见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数值,请明确。
答: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元。
疑问二:招标文件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承诺书中要求承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信用中国(广东肇庆)已无黑名单记录查询,请明确。
答:修正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为“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或“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中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疑问三: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明?第一章招标公告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指的是仅仅针对第四点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是所有的资质联合体各方都需要符合?请明确。
答:联合体各方都需要符合第四点。
疑问四:关于保函的上传。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第2点:“② 采用保函或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方式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彩色******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经咨询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工作人员,表示该平台没有缴纳保证金专区处。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是否就可以?请明确。
答:如因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问题导致无法上传投标保******委员会评审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补充对中标人的要求“9.2.12 中标人所提供的光伏组件及相关配套设备,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辐射、噪音、防眩光指标检测合格报告,报告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建筑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标准》(GB/T 51348-2019)等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政策规范要求,确保不对校园及机关单位环境等造成影响。”
三、因答疑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为了确保招标项目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对以下时间作澄清修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
4、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时间的节点的,均作对应调整。
5、如潜在投标人在2025年11月13日 00时00分(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含澄清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或开具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上写明了2025年12月03日10时00分(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
特此公告!
四、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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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