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邱集镇国土路北侧、经二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睢宁县邱集镇国土路北侧、经二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睢宁县邱集镇国土路北侧、经二路西侧地块。
占地面积:3396.69m2(约5.10亩)。
地理位置:徐州市睢宁县国土路北侧、经二路西侧。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公安局邱集派出所,现场勘察期间地块内建设派出所办公楼、接警大厅、门卫等建筑,院内中心、东侧位置建有绿化带。根据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说明,调查地块规划建设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公安局邱集派出所,现场勘察期间地块内建设派出所办公楼、接警大厅、门卫等建筑,院内中心、东侧位置建有绿化带;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废弃物、地表水及管道沟渠等,地块内不曾开展工业生产等其他生产活动。
************幼儿园、地表水体、农田等,西南325m有农业合作社;调查地块周边500内无工业企业。
三、采样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期间针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现场采样和快速检测,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PID和XRF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均无异常。
四、调查结论,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单位: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