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平湖市生态能源第三方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平湖市生态能源第三方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质量和三废处理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计量系统、卸料和储存系统、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燃烧空气与辅助燃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含渗沥液)处理系统、炉渣处理系统、飞灰稳定化及处置等系统、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辅助协调周边关系等。
通过实施第三方监管,确保垃圾称重数据的准确性,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场的结算和预算提供可靠依据;督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重视生产运营过程,落实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措施,保证项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出现污染物指标超标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运营方,要求并督促运营方进行整改,促使运营方提高生产管理水平。2、服务方式:通过专业人员驻厂现场管理、智能平台在线管理、综合专家技术团队后台支持管理为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3、定量: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保证24小时驻厂管理, 全年出勤班次不少于1584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合同约定******办公室批准续签合同。经过对乙方已履行合同月份的考核,服务良好,因此特申请续签合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5号楼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王凯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平成路53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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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docx (1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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