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城区供水厂技改扩容及漏损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和概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城区供水厂技改扩容及漏损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T-GC-******-01001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泰市。
3.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第一水厂扩容工程、清润水厂改造提升工程、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联合供水加压泵站、智慧水务建设等。
(1)第一水厂扩容工程。对原有加药、加氯、滤池反洗系统、清水池和送水泵房等进行系统性改造,同时新建2万立方米/天净水线一套,将供水规模由现状3万立方米/天提升至5万立方米/天。
(2)清润水厂改造提升工程。新建5万立方米/天絮凝沉淀池局,部改造管路,将原5万立方米/天过滤及深度处理与新建沉淀池串联成独立系统;改造污泥脱水系统;改造其他配套管网及设备。清润净水厂改造及扩建后达到8立方米/天设计规模。
(3)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改造范围主要为青云城区和新汶城区地下供水管网。青云城区更新改造供水管道总长度50730米其中改造管径De200~De315PE管约30730米,改造管径DN500~DN800球墨铸铁管约20000米。新汶城区更新改造供水管道总长度34960米,其中改造管径De200~De315PE管约4470米,改造管径 DN400~DN800球墨铸铁管约 30490米。
(4)联合供水加压泵站。新建无负压泵站一座,泵站规模0.5万立方米/天,水泵扬程35米。
(5)智慧水务建设新建机房与调度指挥中心。新建供水压力计50套,电磁流量计24套。新建4条100M 网络专线。新建1套供水管网模型,新建GIS服务平台、物联网平台、视频支撑平台、WEB 组态平台、水务大数据中台、数字管理驾驶舱、安防系统、调度管理系统、水厂管理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DMA漏损管理系统、外业工单系统、管网巡检管理系统、移动APP、营业收费系统、网上营业厅、客服热线系统、多渠道抄表系统、表务管理系统、报装系统各1套。
4.招标范围:依据现行相关规范,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成果和资料。
5、最高投标限价:160.00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报送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自2025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2.领取地点: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
1.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6、本工程施工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焱 053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青云路平步青云2幢3-1号
联 系 人:孔经理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新泰市银河路******银行四楼)
联 系 人:徐焱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