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2
二、合同名称:喀什市“石榴籽”青少年交流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5GJ-(GK)055
四、项目名称:喀什市“石榴籽”青少年交流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教育局
地 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红花路12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喀什市“石榴籽”青少年交流活动项目(标项九)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的服务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学生保险、体检、制作活动手册、食宿行、两地青少年结对互动及礼物、交流活动课程实施、文艺交流、结营证书、专业摄像师全程跟拍、摄像、新闻媒体的发布、结营后分享汇报片PPT的制作、人手一本活动相册的制作等。(注:详见标书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具体以甲方需求确定);(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合同人数:甲方参加活动人员 220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具体以甲方需求确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甲方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因发票不合规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