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屏南县智慧城市公共泊位提升改造项目(三阶段综合停车收费改造)(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屏南县智慧城市公共泊位提升改造项目(三阶段综合停车收费改造)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ZJ屏招采(2025)031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屏南县智慧城市公共泊位提升改造项目(三阶段综合停车收费改造) | 1.00 | ******.96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 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需提供:1.报名表(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4.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5.文件费支付截图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致******;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3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代理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公示,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每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需提供:1.报名表(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4.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5.文件费支付截图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致******;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9.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21号汽车站综合楼五层502;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21号汽车站综合楼五层502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国宝大道12号公交枢纽应急指挥中心二层
邮编:3523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21号汽车站综合楼五层502
邮编:352300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