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农村局
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村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前置全托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委农〔2020〕1号)及全“微权力e监管”工程暨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协调会会议精神,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前置全托监管模式。
******有限公司提供所需服务以及相应的软件平台。原合同已到期,因此需要启动新一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有限公司2023年签订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其中约定“2.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甲乙双方以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相关管理要求为核心,加强与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统筹各类资源,推动增强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甲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监管信息化水平,向乙方提出“浙农经管”应用的开发需求。根据相关协议“浙农经管”应用的开发、运维工作由乙方及所属机构负责。乙方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指导所属机构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及村集体的对接,推广财务网上审批、探索“村级公务卡”试点,为村集体提供财务收支管理支持******************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符合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约定。
参考2024年乐清市相关人力资************有限公司承接该项目人均费用为3万元/人,合计金额240万元。
******街道的80名熟练运用“浙农经管”应用平台的服务人员基础上。如果更换供应商,将导致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且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度增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相关规定,保障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我单************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按不高于原合同单价的标准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伯乐西路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0577-******
传 真:
地 址:******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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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610.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