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黄龙镇潘明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1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XZ-JSGC202510SL-******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资金及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州区黄龙镇潘明村 建设规模:0.3万亩,田块整治555.6亩,新建泵站1座,更新改造泵站2座,堰塘整治19口,整治灌溉渠道5.796千米(不含建筑物长度),整治排水沟2.143千米(不含建筑物长度),配套渠系建筑物242处,埋设PE管道3.51千米,修复田间道路3.832千米(其中修复C25砼路2.182千米,修复生产路1.62千米),配套变压器3台及高、低压输电线路0.2千米,农田地力提升555.6亩,新建农业科技配套工程(包含沃土智慧园、高标农田智慧服务平台、展示平台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中央、省级及企业自筹配套资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自行运营三年期限。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8 合同估算价:******.59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 2.6其他:本项目属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投建运管”一体化推进试点项目,其中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569.163859万元部分(工程量清单附后),投标人中标后还需自行完成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上述中央及省级资金40%的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办理本项目土地流转相关手续(缴纳土地流转押金150万元/年度),自行种植农作物运营三年期限(用种植农作物收益抵扣企业自筹配套资金,招标人不予支付企业自筹配套资金。),运营期满后将本项目(设施完善、招标人验收合格标准)无条件交付给招标人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投资运营单位及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2.3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5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2)具体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3.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3.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均应为中小企业。(2)本项目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涉及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jyzx/)、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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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