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新泰市石文阁奇石博物馆新建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汶南镇205国道以北新泰市盆景奇石文化产业园内,本次调查地块分为五处地块,其中①号地块中心坐标为(117.80585°,35.85644°),占地面积795m2(约1.19亩);②号地块中心坐标为(17.80536°,35.85754°),占地面积722m2(约1.08亩);③号地块中心坐标为(117.80420°,35.85744°),占地面积851m2(约1.28亩);④号地块中心坐标为(117.80484°,35.85678°),占地面积1244m2(约1.87亩);⑤号地块中心坐标为(117.80460°,35.85618°),占地面积1729m2(约2.59亩),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341m2(约8.01亩)。
调查地块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北嶅阳村农用地(旱地)。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北嶅******居民安置房,至今未建设任何其他建筑(其中②号、③号、④号地块有临时安置板房)。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拟建设石文阁奇石博物馆,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位名称:新泰市石文阁奇石博物馆
联系人:吴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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