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财闽漳【24-06】(01)号
2、项目编号:财闽漳【24-06】(01)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7.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5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
7.6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招标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7.8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限公司(漳浦县分公司),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
9.2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30(北京时间),
9.3开标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1.1、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12、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漳浦县赤湖镇亭里村下亭里92号
邮编: /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邮编: 363003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 ******01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 ******有限公司漳浦县分公司 |
******有限公司漳浦支行 |
银行账号:******3806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1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漳浦县赤湖镇亭里村下亭里92号
邮编: /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2******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邮编: 363003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 ******01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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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有限公司漳浦县分公司 |
******有限公司漳浦支行 |
银行账号:******3806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