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现就******学校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投标人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5月12日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楼303室)
4、联系人:谢先生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5月12日 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384号凯欣名座3楼303室),外地可电子邮件或邮寄送达,联系电话:0572-****** ,电子邮件所送文件资料必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