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长财资产〔2023〕25号)和《湖南湘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新财发〔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需处置(核销)的******事务所(普通合伙)现场勘查、资产评估(详见附表一)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对上述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反馈。
同时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本项目共计24项,残值评估价合计133184元。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竞价流程
1、意向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发送回收报价表(详见附件二)至电子邮箱:******。如需现场估价可联系可进行现场查验实物,统一现场估价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4:00-16:00。
2、我中心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公司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
3、该项目按不低于评估价格,报价高的意向公司中标的原则进行。
三、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特此公告。
联系及监督电话:0731-******
******街道诚兴园5栋
附件:1.固定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附件:2.环卫中心车辆回收报价表
(联系人:袁秀兰,联系电话:******)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