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年产5GWH储能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5年7月4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信息。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表(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联系人:曾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1)通过E-mail方式
电子邮箱:******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s/138Bc7W4etaMIsj-oWOuoKg 提取码: 5w4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