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龙马潭区儿童研学基地适儿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泸州市龙马潭区儿童研学基地适儿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儿童研学基地适儿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儿童研学基地适儿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龙发改投资【2025】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据实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旅游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文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龙发改投资【2025】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25亩,主要对龙马潭区郭家祠堂儿童研学基************街道-残障儿童友好街边无障碍通道建设、街边便利失明儿童盲文导引铭牌、街边儿童易危高空防坠落基础设施建设、街边儿童趣味科学科普标识标牌、儿童街边休憩座椅建设、儿童紧急求援帮扶站等),建设室外儿童广场约3000平方米,适儿化改造儿童厕所约100平方米,并新增儿童科普体验区约 500平方米、适儿化导视系统及智慧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注:龙马潭区郭家祠堂为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需在进行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功能升级与适儿化改造)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文件;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含概预算)、以及后续阶段相关的配合技术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个标段;
2.6 总投资额:7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文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后合同段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0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0 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旅游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文物局)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龙驰路4号附1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日期:2025年06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