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5-25 |
******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5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固财磋商采购-2025-25-1 | | ******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 | 信阳市行政路5号 | 1,235,44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77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 | | 一年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雨、许倩、梅新宇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结合市场协商收取; |
收费金额:19,825.28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公安局 |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 |
联系人:梅新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
联系人:李俊岭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梅新宇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项目.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