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零工市场数智平台开发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27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洪江市零工市场数智平台开发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零工市场数智平台开发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有限公司 | 洪江市零工市场数智平台开发运维服务项目 | 否
| ╱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10月24日
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
地点:洪江市
方式:现场签订
四、付款方式
按照中标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具体合同总价待项目正式运行6个月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评审,以评审价为项目实际结算总价),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正规记账发票分四次支付项目进度款。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甲方待乙方先行开具中标文书暂定合同总价的30%发票后再进行支付: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正式上线运行1个月后,第2个月内甲方根据乙方中标文书暂定金额的20%开具发票进行支付:
第三次支付时间待项目正式运行6个月后,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评审鉴定项目总价,双方以此评审鉴定结果为项目实际结算总价。若实际总价高于合同暂定总价的50%,则在本次支付实际总价高出合同暂定总价50%(******乘以50%=869000)那部分的百分之80%。即第三次应付金额=(鉴定结果的项目总价-869000)x0.8,且乙方应当先开具相应发票。若评审鉴定的项目总价低于合同暂定总价的 50%,甲方已实际支付所有合同价款,完成合同义务。
若鉴定项目总价高于合同暂定总价的50%,则第四次支付时间为乙方完成项目交付甲方验收达到约定要求后,甲方根据评审结算价格支付剩余应付金额,且乙方应当先开具相应发票。
本项目无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前乙方不用提交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实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黄森 委托代理人:蔡凤姣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地址:洪江市黔城镇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一路南段十八号长沙蓝色机械配套产业园8号综合楼203
******银行:******有限公司星城支行
帐号:************01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侍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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