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第十师检察分院三楼大、小会议室基础改造一、小会议室:面积10.8*5.8 1.背景墙3.5宽高2.8 改造背景板。2.玻璃隔断宽8.3高2.6 玻璃透明改造为不透光新型材质。(原玻璃不做改动)。3.吊顶10.8*5.8 现改造为软膜天花吊顶,设计方案要符合功能实际、美观优化。二、走廊:面积 10.8*1.7 1.灯具更换成原大会议室卸下的600*600平面灯2.大会议室与走廊连接、电源线修改。三、大会议室:面积 10.6*71.吊顶10.6*7 ******居中)2.墙面7*2.8*2 两面墙面改造石膏板隔断,与原墙面齐平。四、其他要求1.以上内容报价标明 品牌*材质*安装工序2.各项报价均包含货物、人工、相关车辆及设备租赁、税费、垃圾清运费等,我单位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展开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北屯市北屯镇昆仑街515号
报名结束时间:2025-05-20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5-14 22:07:16
采购编号:******829
采购单位:******检察院第十师分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