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的精神要求,现将《宝昌镇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项目名称
宝昌镇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2、实施地点
太仆寺旗宝昌镇大山沟村
3、项目内容
在宝昌镇大山沟村境内建设棉被春秋蔬菜大棚25-30个,建设标准为大约每个大棚1.4亩(长90米、宽10米、高4.5米),最终建设数量以实际预算控制价决定。项目实施后,形成的资产及产权归城北村集体所有。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根据项目要求、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预算总投资12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计划自2025年8月—2025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人民政府 ?林国东
7、受益对象
城北村集体
8、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村集体通过出租获取收入,租金按照投资金额的******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每年收取5万元租金。若该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经营收益良好,双方可协商递增租金,递增幅度及周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9、利益联结机制
根据综合考量,城北村集体无可利用土地,大山沟村具备闲置集体土地、充足的务工劳动力等优势,且现有蔬菜储存库可对外租赁。项目建成后,城北村每年各可获得5万元租金收入,项目可带动大山沟村蔬菜储存库租赁,实现村集体每年增加4万元经济收入,并提供40个以上“家门口”的就业岗位,每年可直接为大山沟村村民带来110万元务工收入。此外,该项目将为城北村、大山沟村的蔬菜种植业带来连片发展的效应,进一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优化升级。
附件:《宝昌镇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公告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