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项目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项目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项目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梁寨镇富民路南、梁寨镇政府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9.02亩(约12677.1?),健身塑胶跑道约2560?;足球场人造草坪4802?:篮球场PU地面约1216?、羽毛球场PU地面约561?;乒乓球场地彩色沥青砼地面约160?、健身区铺设彩色沥青砼地面约488?:新建沥青路面约2890.1?:改造旧路面约6600?:布置安装广场照明与音响系统、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设施、休闲与休息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广场标识,配套绿化、电力、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605.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为丰县梁寨镇全民健身基地施工、安装、绿化、建设体育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所有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外)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 数字证
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
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1、投标报价: 94-98 分 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6 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G 值为 6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6=4.6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index.html)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明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丰县华悦嘉园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郑淑闻
电话:******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