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县澳角中心渔港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纪要:
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2.2.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 企业业绩”中“注:(1)近8年以来完成的不低于拟建项目的新建(含扩建)项目设计业绩……”。 请问若项目批复的项目名称含“升级改造(或提升改造或整治维护)”,或建设内容中仅有休闲船(或游艇)泊位、港池疏浚、港池清礁、导助航工程、景观亮化、房建构筑物、公益性设施建设及加固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堤顶加高、路面修复、橡胶护舷和系船柱改造等)等一项或多项不等、而防波堤或码头建设投资占比很低或没有的情况,若均有单独的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属于新建或扩建渔港项目,并认定为满足本项目评分标准的设计业绩?
回复:上述项目均为提升改造类或整治维护类,不属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新建或扩建渔港项目,均不能作为可以加分的企业设计业绩和人员业绩。
2.问:勘察专业负责人的社保是勘察单位的分公司缴纳,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记录可证明员工与总公司的劳动关系,满足招标要求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身份证明。
补充通知
1.项目规模以招标公告的为准:项目年设计卸港量13.17万吨;建设东防波堤长190米,西防波堤兼码头长550米,引******管理中心980平方米,港池疏浚9.0万立方米,以及配套渔港信息化工程、环保工程、水电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26813万元,建设地点:漳州市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东侧海域。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应选择该形式。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③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