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增选入库项目(二次)可投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07 14:30:00
第一章 招选公告
******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依托江门油库开展成品油批发业务,为满足增加的运输任务,现公开征集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增选入库,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争。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睿安招******
******有限公司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增选入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采购人现有的成品油运输业务承运商不足************有限公司江门油库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江门镇九江村245号,库容28600m3,周转量40万吨/年。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需求:
1.服务范围:油库到终端客户/加油站/中转库,主要辐射半径300公里。
2.车辆要求:具有不低于2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车辆罐体符合GB1856标准,具有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专车专运(汽油/柴油罐体不可混用)。
3.人员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持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
4.技术要求:建立电子运单系统(对接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
5.应急管理要求:承运单位编制《成品油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按规定开展泄漏、火灾事故演练。
6.服务标准:送达时限24小时内。运输损耗≤0.3%。
(六)合同期限:合同期限1年。
(七)招选限价:
序号 | 车型 | ≤50公里(元/车) | >50公里(元/吨.公里) | 小额配送(带计量表)≤30公里(元/吨) |
1 | 10吨以下 | 限价450元 | 限价0.85元/吨公里 | 限价105元 |
2 | 10~20吨 | 限价700元 | 限价0.85元/吨公里 | — |
3 | 20吨以上 | 限价1000元 | 限价0.65元/吨公里 | — |
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参选人报价时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参选报价高于招选最高限价为无效参选。
二、参选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定)。
(六)参选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参选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至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未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选活动。
(九)不存在因违反************************集团体系内的所有公司有权禁止我方参加其招选”的规定被禁止参选的情形。
(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建立电子运单系统;《成品油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具有不低于2辆承运车辆,车辆罐体符合GB1856标准,具有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驾驶员/押运员持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
(十一)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招选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账号获取招选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二)公告发布时间及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开选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11时30分。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2025年11月7 日14时30分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4时30分。
(三)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五、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参选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招选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选”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招选人有权不予退还相关单位的参选(响应)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集团206室
联系人:陈华锋
电话:******
日期: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