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都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项目名称:昌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2025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标段:昌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二标段:昌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升级和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1.128990万元(一标段:167.496108万元;二标段:153.63288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标段:为保障昌都市政府12345热线是政府和市民的连心桥、守心线,需************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承接平台现场运营管理服务。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营要求复杂,需与市级、县级承办单位的实时互联互通,需要确保话务人员队伍稳定和场地设施平稳运行,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鉴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重要性以及对项目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标段:为保障昌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政府和市民的连心桥、守心线,需7×2************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承接平台软件建设、软件运维升级、12345热线平台和12345热线中心现场运营管理,移动具备软件核心技术。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营要求复杂,需与市级、县级承办单位的实时互联互通,与归并优化后的多个双号并行热线平台无缝对接。鉴于昌都市12345热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及运营管理重要性以及对项目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
地址:昌都昌庆街B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昌都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联系地址:西藏昌都市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昌都市启齿花园2栋3单元10楼5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