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剩余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永川凤凰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剩余部分) |
最高限价 (或招标控制价) (元)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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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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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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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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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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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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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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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6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孙飞虎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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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17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曾艳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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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9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谭新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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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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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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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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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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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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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