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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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646,051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色达县2025年乡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现将其更正为: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开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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