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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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18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54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2025-04-18 09:00:00 |
开标地点 |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层)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5-04-18 09: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4028c0a5301cef******d45sy222222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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