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有限公司在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有限公司广告牌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了各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区工业大道28号兴宁市力通王通信电子制造厂第5栋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