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2
******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4]23号
1.4
******人民政府
1.5
******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BZ0015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BZ00156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
2.6 建设规模:对镇域内的老旧单体进行提升,背街小巷整治,公厕智慧化改造,停车场建设(含充电桩),镇容乡貌环境整治,河道清淤疏浚,沟渠整治,雨污分流等附属工程(最大排水管径约为600mm)。对镇域内兴华路、新城路、燕山路等11条道路工程(城市支路)的改造。本项目为监理招标。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8484.58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办理工程结算、保修期评估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对镇域内的老旧单体进行提升,背街小巷整治,公厕智慧化改造,停车场建设(含充电桩),镇容乡貌环境整治,河道清淤疏浚,沟渠整治,雨污分流等附属工程,对镇域内兴华路、新城路、燕山路等11条道路工程的改造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总监代表须具备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1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0512-******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账号:******************
******银行
******银行
******管理中心
账号:************826
******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银行
******管理中心
账号:******************
******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
******管理中心
账号:************131
******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银行
******管理中心
账号:******7494
******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