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2025年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EPC(HBZH-202508FJ-******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澄清说明: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4)人员要求: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更正为“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4)人员要求:②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施工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施工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服务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