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分公司宁波市宁海科园北路骨干机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409-330226-04-01-520648 | ||
招标人: | 名称:5edeee4b4b2011eeb0e0fa163e057a60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19号26楼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九区河东路215号 | ||||
联系人:林峰 | ******有限公司 | ||||
电话:150****5756 | 电话:133****2753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分公司宁波市宁海科园北路骨干机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浙江分公司宁波市宁海科园北路骨干机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A************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电子招标文件中部分费率下限设置有误,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浙江分公司宁波市宁海科园北路骨干机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浙江分公司宁波市宁海科园北路骨干机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1.1].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在系统及附件中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现修现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品茗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资信标评分标准“基本分(≥30分)投标人统一得分”现修改为“基本分(30分)投标人统一得分” 4、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取费要求”增加“安全文明基本费各专业合计总金额不得低于264533.56元。”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调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6日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2025年08月27日9时00分】 注:澄清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盖单位章)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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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8-12 14: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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