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隆化三小食堂设备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NCQ25A00472-02
二、合同名称:南川区隆化三小食堂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CQ25A00472-02
四、项目名称:南川区隆化三小食堂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学校
地 址:******居委五组
联 系 方 式:董永刚(******)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278号附181号-190号(自主承诺)
联 系 方 式:******有限公司(******)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1 年的免费质保期。(二)售后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 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 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12 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 12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24 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3 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 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服务要求:成交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6日~ 2026年10月5日
服务地点:******学校校园内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0月6日
八、验收组成员:谭勇,张伍,李继学,练猛,董永刚
九、验收意见:配送物品与合同中约定的物品、数量一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