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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市孟岭村边境示范村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珲春市孟岭村边境示范村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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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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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市孟岭村边境示范村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YXLD-JL-JS/******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珲春市孟岭村边境示范村建设已由******改革局珲发改审批[2025]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浙江省援助资金及吉林省边境村发展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浙江省援助资金50%及吉林省边境村发展专项资金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珲春市孟岭村边境示范村建设

2.2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红苹果旅游驿站及苹果主题民宿1处,项目总占地面积40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停车场220平方米;道路铺装580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600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 建设地点:珲春市板石镇孟岭村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吉林省珲春市孟岭村边境示范村建设,设计及施工:设计内容含工程设计及规划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 设计交底、施工图审査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工作;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同时具备1)(2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等;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必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拟投入的全部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1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吉政办发(2016)53 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623900分起至2025年627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8088/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808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长春)、******(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长春)、0433-******(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 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0717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2022】6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珲春市板石镇

联系人:张心宇

联系电话:0433-******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旺豪经贸五楼

联系人:吉喆

联系方式:0431-******

 

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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