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未来乡村生活馆亮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HZCG2025-021
2.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未来乡村生活馆亮化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70940元;
5.最高限价(元):27094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的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下载)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注意事项:
2.1.获取方式: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2.2.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17: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2.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参照附件5);
3.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
4.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一定为合格的供应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5年6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人民政府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在2025年6月27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采购代理机构以补充公告形式于2025年6月27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公告。
八、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中星国际汽车城5幢210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傅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025年6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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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未来乡村生活馆亮化采购项目.docx (21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