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全域河系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一体化脱氮设备工程)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JTYH-2025-008
四、 采购内容:
******街道全域河系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一体化脱氮设备工程),最高限价:******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榴榕河和三股塘河交汇处。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水质提升项目建设(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项目施工);经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行维护服务期,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一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项目运维一年,不含电费。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 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七、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地址: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报名获取;
2、获取地址:现场报名或电子邮******街道玉兴西路91号三楼,报名资料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报名,报名费500元;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7:00。
******人民政府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上午9:30。
******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对本项目相关质疑约定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7、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0576-******
地址: ******街道玉兴西路9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 ******办事处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