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定城镇东城路与合蚌路交叉口城市花园商铺三年租赁权(第三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202508-003
******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08月19日10时至2025年0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县定城镇东城路与合蚌路交叉口城市花园商铺三年租赁权(第三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08月19日10时至2025年0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项目包括:定远县定城镇东城路与合蚌路交叉口城市花园商铺三年租赁权(第三次),标的位于定城镇东城路与合蚌路交叉口。本次竞租共有1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定城镇东城路城市花园商铺,
标段编号:czdycq202508-003-01,位于定远县定城镇东城路与合蚌路交叉口的城市花园01~18号商铺,总建筑面积约为1781.21㎡(其中,一层:836.83㎡,二层:944.38㎡)。起始价:44.304万元/三年。竞价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整倍数。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服务中心拟出租商铺,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得进行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城管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商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3、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租期三年。先付款后使用,房租一年缴一次,竞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首付第一年房租及承租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承租履约保证金(竞租成交价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无息退还)。次年房租和第三年房租均在每年年租满前一个月付清下年房租(一次性付齐一年房租)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4、本次竞租的商铺租期已满。
******消防安全及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6、竞得人(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居民提出异议或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同时承租人须确保门前清洁、卫生。
8、原承租人仍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新的租期从原租期满次日起计算。
9、原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应于《租房合同》期满2日内将承租商铺完好地交还给委托方(业主),原承租商铺的装璜、装修能移动的部分由原承租人自行带走或拆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委托方(业主)有权自行处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若产生新的承租人,委托方在原商铺租期满后将本次竞租成交的商铺交付给竞得人(新承租人)并与其签定《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新的租期是以商铺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1、承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拆迁、政府收购、危房改造等)政策调整等业主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业主退还给承租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不计息)。
12、租赁期满,竞得人(承租人)应按时交出商铺,逾期业主以原房租2倍价格按拖延天数向承租人收取费用。
13、其它约定事项以《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14、代理费:经委托方同意,本次竞租商铺代理费为10000元(壹万元整)。竞价成交,竞得人按照约定汇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5年08月19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竞租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2日内缴纳至定远县******服务中心******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对******服务中心城市花园商铺三年租赁权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580
转账时须分别备注:******服务中心城市花园商铺三年租赁权竞价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租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的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定远******服务中心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9日******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业主方联系。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业主以及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到代理公司定办按约定缴纳代理费后领取《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到业主单位缴纳房租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书》,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业主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出租。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业主有权收回承租标的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租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
八、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刘润民 ******
业主单位:杨 光 ******
业主单位:定远县******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