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和《关于办理2025年6月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日常业务工作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
一、公示内容
已挂网产品本月联动全国省级挂网价格、价格调整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5年7月18日至22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四、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
联系电话:0431-******
附件:2025年7月医用耗材日常信息变更明细表.xlsx
承办人:臧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18日
附件:2025年7月医用耗材日常信息变更明细表.xlsx.xlsx
来源:
初审:臧琳
复审:孙光政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