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予以公示。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板桥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
******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日期:公示20个工作日(2024.7.11-2024.8.07)
六、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七、联系方式:魏工******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