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2T0139 FS******250285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隘口乡联网路项目(楼花金鼓路)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绿地中心E座618-619室
成交金额:452201.82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价:452201.8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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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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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松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隘口乡联网路项目(楼花金鼓路)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泥结碎石路面进行提质改造,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沈成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9223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珍珍、韩杰、马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2、金额:45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隘口乡隘口街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 6643 5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二楼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 6643 52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标一览表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