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腾冲市大平田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腾冲市大平田水电站
建设项目地址:新腾冲~保山公路龙江大桥上游约2.8km峡谷处
联系方式:孙总******009
建设内容:大平田水电站开发的任务是水力发电,无灌溉和人畜用水任务。枢纽布置按坝后式电站开发。大平田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96MW,年发电量4.09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4260h。水库正常蓄水位1250.00m,总库容3190万m3,正常蓄水位库容2710万m3,死水位1246.00m,调节库容570万m3。本工程属Ⅲ等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有限公司承担腾冲市大平田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2015年7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审[2015]122号”文印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腾冲县大平田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平田水电站于2015年8月开工,2015年12月通过了截流阶段验收,2016年1月,工程顺利实施截流;2018年4月27日,工程通过了下闸蓄水阶段验收;2018年9月6日通过了首台机组启动阶段验收;2018年11月21日通过了2号机组启动阶段验收;2019年1月15日通过了3号机组启动阶段验收。2020年12月,编制完成了《腾冲市大平田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0年12月27日大平田水电站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1年2月20日按自主验收要求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了申报及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项目相关前期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时间超过三年,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审批部门进行备案。
******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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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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