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高新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以 ******发改委函【2024】4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黔江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在黔江高新区正阳片区新建生产供水管网约3183米,其中DN400 给水管道2405m,DN300 给水管道778m;在青杠片区新建生产供水管网DN300给水管道502m;安装闸阀、泄水阀、排水阀、配套管网压力、流量等数据在线监测等系统及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613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答疑、补遗)及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行署街768号民警新村宿舍A栋2楼1号 | 地址: | ******街道新华大道西段1099号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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