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NO.新区2024G25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
******-01GCGH
| 项目名称: |
NO.新区2024G25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20:35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3中增加7、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8、投标人******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2、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兼得。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3 中增加 9、关于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设计方案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不勾选“投标人财务状况”。
5、修改了设计任务书。
6、合同中专用条款增加了最终设计费=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面积×设计费固定单价,且最高不得超过投标价格。设计费固定单价为投标报价中设计费总额/招标文件总建筑面积。
7、投标人提问:关于专用合同中14.5 竣工结算中结算审核期未明确,请明确结算审核期。
回复:按通用条款执行。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
|
|
| 地址: |
******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
|
|
|
|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