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环境提升项目******居住社区(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居住环境提升项目******居住社区(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001 ),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投标函附录相关内容填写详见附件1。
2、本项目红线图纸已上传,详见附件2;因系统同步不一致,导致word版本招标文件与内网不一致,现已重新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详见附件3。
3、本项目不要求创建“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25.41条相关内容。
4、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明确为人民币40887.17万元。
本《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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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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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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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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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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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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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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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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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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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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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第3点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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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第3点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涉及装配式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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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缺陷责任期 |
19.1 |
24******消防验收项目)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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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分包 |
4.3.2 |
①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②除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外,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向发包人申请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咨询人审查,经发包人、咨询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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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履约担保 |
4.2.1 |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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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付款 |
17.3.1 |
支付签约合同暂定价的 10% 作为工程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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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进度付款 |
17.4 |
按专用合同款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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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质量保证金 |
17.5.1 |
工程款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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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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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