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2001Z08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2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9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5,275,8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0-22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暂停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周宁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及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并于2025年10月23日在相关网站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3日。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暂停相关公示,待异议处理结果完成后再继续招投标活动。 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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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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