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厕所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学校厕所项目) | ******.27 | ******.27 | 是 | ******.27 |
5.2建设地点:叶县境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5供应商拟派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9投标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地址:******/fwzn/42438.jhtml
办理CA证书:******/fwzn/index.jhtml
2、各投标人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系统内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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