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322-QJXM-C2025-0009
二、项目名称:沛县铸造行业整治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国铸造协会 | ************73 | 北京市海淀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办公楼14层 | 75.56(均分制) | 59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沛县铸造行业整治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 协助甲方展开沛县铸造行业优化提升整治专项工作: (1)协助编制全县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2)根据“四个一批”(高标建设一批、整治提升一批、迁建重组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总体要求,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面和规范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现场核查企业的现状,梳理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对沛县铸造企业整治前后情况梳理汇总,形成全县铸造行业总结报告。 (4)协助甲方组织召开沛县铸造企业优化提升整治工作推进会、企业政策宣贯会。 (5)组织专家协助甲方对全县铸造企业进行整改提升技术指导。 (6)其他在本项目范围内需要提供专业鉴定意见的服务。 (7)协助甲方开展沛县铸造企业整治其他相关工作,并获得上级部门的认可。 (8)形成铸造企业现场整改验收标准,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改提升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东伟、韩有忠、李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940元(人民币),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3日
2.定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经济发展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2号
联系人:时继国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沛县金融中心C1座2楼
联系人:孙明玉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玉
电话:0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JSZC-320322-QJXM-C2025-0009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