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727-0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项目内容:对义县范围内蓄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加工成堆沤肥)、运输及还田。” 现变更为:“一、项目内容:对义县范围内蓄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加工成堆沤肥)、运输及还田,每亩撒肥大于等于0.3吨。”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16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未在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所有包组,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标明优选顺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义县义州镇迎宾路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6-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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