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富高科汽车配件生产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对项目涉及的节能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组按照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的要求,通过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照节能设计方案、节能批复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试生产等技术资料,逐项对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用能设备选择,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能源消费量进行了验收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设备安装情况核算,本项目实际当量值综合能源消费量693.9tce,等价值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698.3tce;比节能审查中用能量635.3吨标准煤增加了9.22%,满足《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费量1.030 kW·h/个,优于项目节能审查报告中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费量1.034 kW·h/个。
综上,验收组针对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计量器具配置、能效指标、综合能源消耗量等方面核查,项目符合规定。
项目验收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