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
公示内容:。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